关于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皖安协〔2022〕56号
各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11月21日,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2人受伤。2022年11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吉祥苑小区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为中度吸入性肺损伤。2022年12月1日13时,西安市未央区凤鸣华府小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11月份以来各地相继发生亡人火灾已达数十起,死伤人员80余人。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为进一步加强各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省协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各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各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要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等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化整治,迅速开展工厂房仓库、医养机构、物流仓储、高层建筑、居民社区、大型综合体、餐饮场所等消防隐患的安全整治,严防重蹈复辙。
三、各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对消防设施器材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得擅自停用、损坏、挪用或遮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和封闭;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可能的危险场所吸烟、违规使用明火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四、各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行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培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安排人员执勤值守,做到“三知”(知道单位内部消防设施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和“四会”(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所管辖的居民社区应每日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宣传;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梯入户,不能停放在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应在室外安全区域设置带保护装置的固定集中充电设施。
七、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所管辖的居民社区要广泛开展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群众要及时清理建筑地下室、楼道、走廊、阳台、厨房、屋顶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离开住所应及时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禁止在室内采用明火熏烤腊肉。
各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群策群力、共同行动,确保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