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1795—2014)
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1795—2014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安全社区建设 3
5安全社区管理 1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四川省安全社区”备案表 14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 16
附录C (资料性附录)“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赋分表 21
附录D (资料性附录)“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得分表 2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俊高、王自力、周建国、吴冰、何丰明、李颖、肖成新、汤建平、赵全洲、张胜军。
本标准的制定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的安全社区准则的技术内容、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 2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01)、 《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JT 9001—2006)、《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社区现场 评定指标〉(暂行)的通知》(中安健协文字(2010) 12号)中相关条款内容的要求。
本标准旨在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明确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的要求和流程, 帮助社区建立事故与伤害预防体系,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绩效,促进安全社区建设规范、有序开展。
本标准未涉及的内容,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安全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口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AQ/T 9001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AQ/T 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51/T 1597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事故与伤害风险的状态。引用自GB/T28001。
3.2社区 community
聚居在一定地域范闱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引用自AQ/T 9001。
3.3安全社区 safe community
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引用自AQ/T 9001。
3.4安全社区类型safe community type
因社区的行政区划、生产生活方式等不同而对安全社区所做的分类。主要包括城市型安全社区、农 村型安全社区、园区型安全社区、企业型安全社区。
为了达到和保持理想的安全水平,通过策划、组织和活动向人群提供必须的保障条件的过程。引用自 AQ/T 9001。
3.6安全促进项目 safe promotion project
实施安全促进这一过程的具体体现,其目的在于执行社区安全计划,实现社区安全管理目标和风险 控制目标。
人体急性暴露于某种能量下,其量或速率超过身体的耐受水平而造成的身体损伤。引用自AQ/T
9001»
造成人员死亡、伤害、疾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与伤害的情况。引用自AQ/T 9001。
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伤害、疾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引用自AQ/T 9001o
3.11危险源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引用自AQ/T 9001。
3.12 事故隐患 accident potential
可导致事故与伤害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及管理上的缺陷。引用自AQ/T 9001。
3.13 风险risk
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引用自AQ/T 9001。
3.14 风险评价 risk assessment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接受范围的全过程。引用自AQ/T 9001。
基于安全目标,与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控制相关活动的可测量结果。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伤害或疾 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17 持续改进 continuaI improvement
为了改进社区安全状况,制定改进目标并持续不断地加强事故与伤害预防工作的循环过程。
3.18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 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査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 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 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引用自AQ/T 9006。
3.19 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three simultaneity" work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 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进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被群体所共享的安全价值观、态度、道德和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4安全社区建设
坚持“安全、健康、和谐”建设理念,实现人人都平等地享有安全和健康的权利。
4.1.2安全社区建设原则
遵循“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工作原则。
4.1.3安全社区建设核心
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做好口常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持续解决社区安全方面的薄弱环节。
4.1.4安全社区建设保障
建立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实施。
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各种制度,保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落实能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和安全促进项目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社区建设顺利开展。
4.2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4.2.1安全社区建设机构与职责
安全社区的建设机构包括安全社区的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
整合社区内、外各方面资源,成立跨部门合作的建设领导机构,成员组成涵盖社区内主要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绩效评审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成员包括主要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以及社会组织代表、志愿者及社区居民代表等,负责策划、实施安全社区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4.2.1.2.1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d)为持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e)组织评审社区安全绩效。
4.2.1.2.2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C)策划、实施、评估安全促进项目;
4.2.2 信息交流和全员参与
社区应建立事故和伤害预防的信息交流机制和全员参与机制,包括:
a)建立社区内、外务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组织间的有效协商机制和合作伙伴关系:
b)建立社区内、外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和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c)建立群众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全员参与率;
4.2.3 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
4.2.3.1 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确定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问题,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4.2.3.2 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内容应包括:
c)各类人员的安全需求,尤其是容易发生或受到伤害的高危人群和脆弱群体:
d)各类场所、环境、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程度,尤其是高风险环境:
4.2.3.3 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的结果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应定期或根据情况变化及 时进行评审和更新。
4.2.4 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
4.2.4.1 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的结果制定安全目标,包括不同层次、不同项目 的工作目标以及事故与伤害控制目标,且应有明确的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问题的安全促进目标。
4.2.4.2 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
根据目标要求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计划应:
4.2.5 安全促进项目
4.2.5.1 为了实现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社区在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应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安全促进项目的策划要针对社区内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问题,有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项目结构完整。
4.2.5.2 安全促进项目的制定与实施应分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重点考虑下列内容:
a)交通安全。主要关注人、车、路、环境、管理等方面,包括机动车、驾乘人员、行人、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
b)消防安全。主要关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队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安全标志、安全色,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源,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等方面。重点防范家庭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燃易爆场所火灾等。
c)工作场所安全。主要关注特种设备安全、职业病危害、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安全等方面,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的进度、比例完成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常态化机制建设要求开展工作等。
d)公共场所安全。主要关注火灾、爆炸、踩踏、食物中毒、电梯等公共设施安全、群体性事件等方面。
e)社会治安。主要关注社会治安网络体系、农村治安、城镇治安、黄赌毒、偷盗、暴力等方面。
f)食品、药品安全。主要关注食品、药品经营企业是否证照齐全,是否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方面。
g)家居安全。主要关注家庭火灾、触电、煤气中毒、防盗、家庭暴力、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关注居民是否具备急救和逃生技能等。
h)学校安全。主要关注食宿安全、消防安全、学生交通安全、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游乐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以及暴力恐怖分子袭击校园等方面。
i)老年人安全。主要关注家居安全、跌倒预防、病患关爱、运动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
j)儿童安全。主要关注交通安全、家居安全、户外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玩具安全、游乐设施安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等方面。
k)残疾人安全。主要关注残疾人家居安全、心理健康、助残设备设施等方面。
l)体育运动安全。主要关注体育用品安全、体育器械安全、运动场地安全和运动方式安全等方面。
m)涉水安全。主要关注江河湖泊、塘库渠堰等涉水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等方面。
n)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主要关注应急避难场所、滑坡、泥石流、洪涝、旱灾、环境污染、气象灾害等方面。
4.2.5.3 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
4.2.6 宣传教育与培训
4.2.6.1 社区应重视安全文化建设,有安全教育培训设施,经常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应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安全意识与能力要求制定相应的方案,以提高社 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4.2.6.2 宣传教育与培训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c)立足全员宣传和培训,突出对事故与伤害预防知识的培训和对重点人群的专门培训;
4.2.6.3 社区应督促企业按照标准DB51/T 1597的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教育。
4.2.7 应急预案和响应
4.2.7.1 社区应针对社区内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然事 件制定不同层次、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措施,并有效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4.2.7.2 社区应按标准、要求或预案规定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
4.2.7.3 整合并合理运用社区资源,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队伍。
4.2.7.4 社区应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及必要的应急演练,使社区成员具有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4.2.7.5 社区应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措施,保障人员、财产安全。
4.2.8 监测与监督
4.2.8.1 社区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监测与监督机构,并认真履行职责。
4.2.8.2 社区应制定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的安全监测与监督方法,监测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的实现情况。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4.2.8.4 监测与监督结果应形成文件,旦事故与伤害数据的监测结果能够按要求如实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反馈给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4.2.9 事故与伤害记录
4.2.9.1 社区应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4.2.9.2 伤害记录(包括人群伤害调査)与分析的结果应用于安全绩效分析、预防与纠正措施及策划安全促进项目等方面。
4.2.9.3 事故与伤害记录应能提供以下信息:
4.2.9.4 事故与伤害记录应实事求是,记录应保存完好,具有可追溯性旦便于査阅。
4.2.10 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4.2.10.1 社区应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建设档案,将建设过程的信息予以保持,包括:
c)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档案,包括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脆弱群体的基本信息及其确定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问题的分析材料;
e)安全社区建设活动的过程记录。包括:建设活动的过程、效果记录;安全检査和监测与监督的记录等。
4.2.10.2社区范困内的相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4.2.10.3 安全社区建设档案的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等。
4.2.10.4 社区应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档案的管理办法,明确档案分级、分类、使用、保存和处置要求。
4.2.11 预防与纠正措施
4.2.11.1 社区应针对安全监测与监督、事故、伤害、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査,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予以实施。对预防与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应予以跟踪,确保:
4.2.11.2 当社区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社区应及时对变化造成的安全影响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4.2.12 评审与持续改进
4.2.12.1 社区应制定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和安全绩效评审方法,并定期进行评审,为持续不断地 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依据。评审内容应包括:
a)安全目标和计划;
C)安全社区建设效果。
4.2.12.2 评审结果应能够反映安全促进工作的实际效果并用于指导持续改进工作的开展。
4.2.12.3 社区应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新的建设目标和持续改进计划。
4.2.12.4 社区应持续改进安全绩效,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各类事故与伤害风险,促进社区内所有人员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5安全社区管理
5.1.1 备案评定机构
四川省安全社区的备案评定机构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确定,负责四川省安全社区的备案、现场评定等工作。
5.1.2 综合管理机构
四川省安全社区的综合管理机构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确定,负责协调、管理四川省安全社区的相关工作,组织综合评定。
5.2 安全社区的备案
5.2.1 己经启动安全社区建设的单位,应当在启动之后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5.2.2 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b)具有长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相关文件;
5.2.3 “四川省安全社区"备案程序
a)安全社区建设正式启动之口起,在规定工作口内向备案评定机构发送电子版备案材料进行备案;
b)备案评定机构在收到电子版备案材料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作出“通过备案”和“未通过备案”两种结论;
C)备案评定机构对作出“通过备案”结论的建设单位,及时发送电子版“四川省安全社区备案回执";
d)备案评定机构对作出“未通过备案”结论的建设单位,及时发送电子版修改意见,告知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方向。建设单位需在规定工作口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修改后的电子版备案材料,直至备案评定机构作出“通过备案”结论,发送电子版“四川省安全社区备案回执”;
e)建设单位在收到电子版“四川省安全社区备案回执”规定工作口内,向备案评定机构寄送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纸质文档;
f)建设单位的备案时间,以“四川省安全社区备案回执”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5.3 安全社区评定与授牌
安全社区评定管理程序分为评定申请、材料初审、现场评定、综合评定。
5.3.1 评定申请与材料初审
5.3.1.1 认真开展了安全社区建设,符合申请评定基本条件并按照《“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赋分表》(见附录C)要求进行自评合格的建设单位,可向备案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
5.3.1.2 申请“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定基本要求
5.3.1.2.1 申请评定基本条件:
b)有效地预防、减少了事故和伤害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考核控制指标以内,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有持续降低的趋势;
c)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成员组织实施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社区内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应经培训教育合格,方可上岗;
d)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污染防 治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相关备案资料齐全;
f)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照AQ/T 9006及相关标准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的进度、达标比例符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g)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建设单位申请整体评定“四川省安全社区”的,其所属街道乡镇应有60%以上通过“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定。
5.3.1.2.2 凡己成功备案并符合申请评定基本条件的社区,向备案评定机构递交以下材料:
5.3.1.2.3 备案评定机构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材料初审通过后,备案评定机构在规定工作口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定。
材料初审未通过的,备案评定机构将其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再重新提出评定申请。
5.3.2 现场评定
5.3.2.1 备案评定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赋分表》,对材料初审通过的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得出《“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得分表》(见附录D)和现场评定反馈意见,并将现场评定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
5.3.2.2 现场评定主要釆取听取建设单位工作汇报、査阅档案资料、查验安全促进项目实施情况和随 机走访等方式。
5.3.2.3 专家组完成现场评定工作任务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定工作报告, 并将评定工作报告、现场评定得分表和现场评定反馈意见等现场评定材料提交给备案评定机构。
5.3.3 综合评定
5.3.3.1 备案评定机构收到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评定材料后,对现场评定材料进行审核,对现场评定得分在120分(含120分)及以上,且各二级指标均不为0分的建设单位,作为推荐单位上报至综合管理 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对现场评定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120分以下(不含120分),且各二级指 标均不为0分的建设单位,按照专家组现场评定反馈意见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上报综合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对现场评定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要求持续改进1年后重新提出现场评定申请。
5.3.3.2 综合管理机构收到备案评定机构上报的推荐单位材料后,在规定工作日内组织进行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结论作为建设单位是否被授予“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的重要依据。
5.4 证后管理
5.4.1 获得“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好持续改进和证后管理工作。
5.4.2 获得“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的建设单位应于每年1月30 口之前向评定管理机构递交年度工作报告,其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和本年度持续改进方案。
5.4.3 “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保持时间为三年。期满三个月前重新向备案评定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复评工作按照本标准的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5.4.4 备案评定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获得“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的建设单位开展随机抽验。
5.4.5 “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的撤销
5.4.5.1 复评或抽验不合格以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社区,将被撤销“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
5.4.5.2 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负面影响重大事件的建设单位,将被撤销“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